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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明:积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开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阶段

来源: 中国汽车报网 时间: 2022-11-04 05:49:59

随着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迈进,驾驶辅助功能逐步成为新上市车型的标配,同时汽车生产企业纷纷布局自动驾驶功能的设计研发,助推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技术升级与落地。

世界各国正积极探索适应于自动驾驶的落地应用路径,制定并发布符合本国国情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以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党的二十大提出了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增长引擎的重要任务,结合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应用趋势,2022年11月2日工信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组织起草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将进一步促进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对于引导和保障智能网联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试点的申报与实施对于未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制度具有积极推进作用,也给检测机构提出了新的使命和任务。


(资料图)

一、试点是现阶段智能网联汽车积极审慎的管理方式

我国持续推进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探索,2018年4月,三部委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202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管理制度逐步朝着产业化应用方向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应用为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与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鉴于各生产企业自动驾驶技术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参差不齐,当前,在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基础上,以试点方式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是一种积极审慎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推进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二、协同推进联合体能力建设,保障试点申报与实施

《通知》中提出由拟申报试点城市主管部门牵头,联合拟申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开展试点申报,以联合体的形式推进相关方协同,同时对试点城市、试点企业、试点产品、试点使用主体分别提出要求:一是针对试点企业提出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条件要求;二是对试点企业提出设计验证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测能力、用户告知机制要求;三是对试点产品提出产品技术要求、过程保障要求、测试验证要求;四是对使用主体提出基本条件、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责任承担能力、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要求。试点的申报取决于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和试点使用主体各自能力水平对要求的符合性以及相互间的高效协同,联合体集成了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商业化应用、安全管理等要素,促进了智能网联汽车迭代优化。

三、建立健全测试与评估体系,落实试点产品检测要求

不同于传统汽车和具备驾驶辅助功能的汽车,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需要自主应对复杂、多变的驾驶环境,这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提出了新的测试与评估要求。检测机构应积极构建完善的试点产品测试评估体系,以保障试点产品符合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产品过程保障要求,以及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软件升级、数据记录等测试要求,落实试点运行全流程保障能力,服务于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准入政策高质量落地应用。

四、持续完善技术服务能力,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开启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的新阶段,这需要检测机构以产业创新视角重构并完善技术服务能力,研究试点实施带来的新使命和新任务,发挥检测机构的作用,助推汽车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的汽车技术服务企业,率先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研究和测试能力建设,形成了涵盖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和实际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能力,地点覆盖襄阳、武汉和北京等城市。达安中心可为试点城市、试点企业及使用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和支持,配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为政策的执行提供高效的基础支撑,切实履行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检测机构的职责和使命,助推交通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推动汽车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创新发展。

本文作者:李普明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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