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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银行10年上市未果,基金销售业务合规性亟待提升

来源: 经济导报 时间: 2022-10-26 15:27:34

经济导报记者石宪亮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募基金已经成为居民理财的重要渠道之一。有关部门对基金销售渠道合规性的监管手段也日渐完善。近期,河北银行等多家机构因为基金销售业务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

河北银行基金业务存五项违规,10亿股增发近日获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0月25日,河北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的决定》。文件显示,今年6月,河北证监局对河北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未及时建立配套的风险管理制度。截至检查日,该行仍执行2016年印发的《河北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河北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与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不匹配。二、合规人员配备不足,现行的公司管理制度中没有明确合规部门应对基金销售展业行为进行合规检查。 三、合规风控人员未满足独立性要求。合规风控人员履职的独立性有欠缺,2021年考核方案未见对合规风控人员独立考核的规定。四、人员资质管理不符合规定。部分支行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五、合规风控未贯穿产品准入全流程。基金产品准入专门小组成员未包含合规风控人员。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银行成立于1996年5月,是全国首批5家试点城市合作银行之一、河北省惟一一家省属地方法人银行。

河北银行筹谋上市已久。早在2012年,该行便开始有上市的意图,但上市计划几经调整后,至今仍未走出上市辅导期。2015年3月,该行计划由最初的A股上市转为谋求H股上市。然而不到半年,上市计划再度生变。2015年8月,河北银行又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由H股调整为A股的议案》。

根据河北证监局公布的最新信息,中信证券2021年6月披露了河北银行的第三十二期上市辅导报告,已根据河北银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辅导期内,中信证券协助银行准备上市前重点问题及后续安排、召开中介协调会。

报告提到,下一阶段辅导工作重点包括“继续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对河北银行持续开展辅导工作。重点关注前期已发现的问题,并加强整改落实,督促河北银行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2017年,河北银行以3.72/股的价格增发10亿股,股本增加至60亿元;2019年,河北银行以4.05元/股的价格再增发10亿股,股本增加至70亿元。

截至2022年6月末,河北银行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该行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9.02%,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0%。

10月26日消息,银保监会近日发布批复,同意河北银行变更注册资本方案,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10亿股,增发对象为非自然人股东。股份增发后,河北银行注册资本由70亿元增至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多家银行曾被处罚,“基金从业资格”问题较为突出

其实,因基金销售不合规被处分的银行不止河北银行一家。今年8月份,吉林证监局对上海某发银行长春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经查,该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三是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4月7日,福建证监局官网对交某银行福建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文件显示,该分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涉及五项违规:一、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个别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三、基金销售人员未告知个别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四、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基金销售人员向个别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五、未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今年2月,山东监管局对兴某银行济南分行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分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二是部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参与基金销售活动。

去年底,黑龙江证监局分别给予哈某银行、龙某银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哈某银行存在的问题:一是多个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二是对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业绩考核中,未将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龙某银行存在的问题:一是多个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不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二是对分行业绩考核中,未设置基金保有量考核指标;三是公开渠道如手机银行在向客户展示基金产品信息时,虽能够展示基金的净值、费率、历史业绩及管理人等基本信息,但没有展示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概要资料等信息。

部分专业基金销售公司被暂停业务

除上述银行外,部分专业基金销售公司及证券公司也因为合规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10月10日, 湖北证监局对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高流动性资产净值未达到2000万元的法定标准;二是公募基金准入未经产品准入委员会审核;三是未对部分新销售基金产品出具合规审查意见;四是将销售收入作为基金销售业务主要考评指标,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和投资人长期收益等指标纳入销售人员考评指标体系;五是对部分客户未做充分的风险揭示;六是对部分客户未做充分了解。

8月1日,福建监管局对对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基金销售业务、从业人员、经营场所、信息系统等独立性不足,与母公司的控股股东海银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存在混同;分公司负责人及人员接受海银财富泉州分公司负责人管理,并且部分人员在海银财富相关分支机构担任经营性职务。二、你分公司个别从业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推介私募基金。

今年7月份,北京监管局对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采取责令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微动利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定期向投资人主动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及时提供对其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也未与投资人约定提供相关信息的方式。二是未在投资人购入基金前向其揭示所购基金的客户维护费水平。三是前台业务系统不具备提供投资资讯的功能,无法正常展示基金产品信息,未向基金投资人披露客户开户协议等相关文档范本、至少两种投诉处理方式、基金投资人自助服务的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等信息。四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五是财务状况较差,净资产为负值,自有资金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高流动性资产的净值不足2000万元。六是公司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质押所持公司股权的情况,均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备案。

北京电盈在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向证监局报告实际控制人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以及全部股权被冻结等重大事项,长期隐瞒公司已无法正常运作相关情况;二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实际在岗人数仅1人,长期持续不满足20人要求;三是不能确保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安全、高效运行,未建立符合规定的灾难备份系统和应急预案;四是财务状况较差,净资产为负值,不能满足日常运营和风险防范的需要;五是未及时向证监局备案办公地址变更事项。

乾道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移动端APP部分页面信息展示有误,且不具备披露基金从业人员信息等功能,不符合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相关要求;二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不足20人;三是业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物理隔离和人员配备,内部控制不健全,相关制度更新不及时;四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投资收益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五是未设立专门的合规风控管理部门;六是业务开展独立性不足,与关联方乾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混同情况,高管人员在关联方乾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经营性职务;七是财务状况不佳,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的净值低于2000万元;八是未及时向证监局备案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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