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保险 >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辟谣!

来源: 腾讯网 时间: 2023-02-10 16:17:17

新闻背景

近期,随着《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网络上出现了“只要结清逾期贷款,就能立即修复征信。”等言论,不少市民被误导。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了解到,征信信息的处理不适用于《办法》,该言论为谣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警惕不良征信“修复”诈骗

“社会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实质上是利用公众删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承诺删除不良信息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失联,不仅不能删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还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已发生过不少有偿“修复”征信的诈骗事件,广大市民勿信征信“铲单”“洗白”等广告或骗局,避免上当受骗、财产损失以及个人信息泄露。

据了解,个人征信报告,是客观记录个人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反映个人信息主体借债还钱、合同履约和遵纪守法的情况。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征信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发生逾期,自还清逾期欠款的当月开始计算,满五年会自动删除逾期信息;如果欠款一直未还,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就会显示逾期欠款未还。

信用信息修复不是征信修复

根据《办法》,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客观记载个人借贷还款、合同履约等征信信息,不属于《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信用信息修复范畴。

据了解,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法律依据为《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系统主要采集信息主体(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公积金缴存、行政处罚等其他相关信息。闯红灯、垃圾分类、高铁霸座等行为信息不属于上述为金融活动提供服务的信用信息,一般不纳入征信系统,更不会展示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中。

五点建议 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提出五点建议,提醒广大市民,应警惕“征信修复”陷阱,一旦发现逾期应及时还款补救,持续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第一,个人每年可2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建议每年自查一次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了解自身信用状况的同时,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信息等。

第二,合理负债,量入为出。根据需求合理安排还款时间,避免出现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第三,谨慎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意味着或有负债,会影响银行等放贷机构对还款能力的评价。

第四,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保护好个人信息。

第五,向有资质的放贷机构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见习记者 李猛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芝伊

审核:初墨、文岳

出品:西安报业传媒集团

西安报业·西安日报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抄袭、摘编

标签: 个人信息 西安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