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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岗位尽显人民检察官本色

来源: 时间: 2021-05-28 13:16:55
——记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宋晓龙

宋晓龙是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参加检察工作19年来,他在平凡的检察岗位上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特别能奉献的精神,自觉做忠诚履职的模范,做执法为民的模范,做公正廉洁的模范。

好学上进,素质过硬

好学才能上进,宋晓龙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从信息技术岗位到办案岗位,他总是从学习岗位技能入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迅速熟悉部门工作,全方位掌握岗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从门外汉化身行家里手。

在信息技术岗位,虽然不精通计算机专业知识,但他善于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通过不断地努力,他先后组织、参与全市检察机关二级、三级专线网的安装、调试,率先在全省完成检察专线网建设,实现三网合一;创建内网网站,积极推动办公办案系统等网络应用,率先在全省实现网上办案。工作7年间,宋晓龙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个人,3次被评为市检察院先进个人、1次岗位目标考核优秀。

敢打硬仗,能打胜仗

2013年12月,宋晓龙接到任务,把依法查办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作为株洲办案组副组长、公诉负责人,他主动承担起引导侦查取证、参与案件讨论研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重要职责。

9个多月的时间里,宋晓龙每天一睁眼便投入到紧张的工作当中,即便是深夜一两点,他还在梳理当天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同事们都笑称,他这哪里是八小时工作制,十八个小时怕不止吧。

在他和同事们的努力下,株洲办案组所办案件均优质高效办结并提起公诉。作为承办人,他又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并带领全体办案人员审查言词证据1800余份,涉及670余人,调取书证、物证50余套,提出补证意见20余份,参与案件研究26次,复核证据30人次。

最终,株洲办案组所办案件的被告人均服从判决,无一人上诉,一审生效服判100%,排名全省第一。他也因办理衡阳破坏选举案被荣记个人二等功,被评为全市政法机关先进个人。

勇挑重担,行稳致远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宋晓龙和黑恶势力做斗争要追溯到2011年的吴兴春案。当时,吴兴春开庭大骂、并且当庭翻供,手下的“马仔”也全部当庭翻供。第一天休庭的间隙,宋晓龙与他擦肩而过,他当场就言语威胁。尽管气焰嚣张,但在宋晓龙出示的一组组铁证下,他最终伏法。

2018年1月,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幕正式拉开。受组织信任,宋晓龙先后担任市检察院扫黑办联络员、主任,成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挥员”和“战斗员”。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挥员”,宋晓龙对全市涉黑涉恶案件做到仔细把关指导、重大案件会商研究,保证按时保质审结的同时,既不“拔高”凑数,也不“降格”处理,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作为扫黑办主任,从台账整理到日常宣传,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举措落到实处。

同时,他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战斗员”。为了提前规范和引导侦查取证,尽早形成工作合力,实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跟踪,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办案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全市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审结率、提前介入率排名全省前列。

本文来源于诸州晚报2021年4月20日  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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