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5月25日,“中国·巴中”网推出“实行最严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为主题的《政务访谈》,我市食品安全情况如何?食品安全如何监管?消费者如何行使手中的监督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家生在线为市民解答。
我市食品总体上是安全的
张家生表示,我市食品总体上是安全的。这个结论来源于两组数据:一是农业部门2016年完成农产品省级例行抽样320个,合格率为99.5%;市级例行监测抽样种植业样品360个,合格率为98.9%;畜产品360个,合格率达100%;快检农产品6000个,合格率达100%;二是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抽检4056批次食品样品,抽检合格率为97.32%,比2015年提高0.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0.5个百分点。
2016年,全市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81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件,处罚没款230多万元。今年1-4月,全市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5件(其中食品生产6件、食品流通93件、餐饮服务食品6件),罚款67万多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件。
今年,全市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抽检5000批次,比去年增加了1000批次。“通过大规模的抽检,可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张家生说。
“五项制度”确保饮食安全
张家生介绍,为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了五项制度,即监管责任制度、工作记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监管责任制就是对监管对象明确到监管人员,落实监管责任;监管没有,怎么监管,什么时候做了检查,发现了什么问题,做了怎样的处理,监管人员要如实记录下来,这就是工作记实制度;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仅仅靠两个执法人员是解决不了的,那就需要给党组报告,提交党组研究解决,这叫工作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就是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查处、食品抽检等予以公开,;第五项制度是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监管人员,如果没有认真履职尽责,也会受到责任追究。”张家生表示,推出五项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做实监管工作,确保饮食安全。
加大“三小”食品抽检力度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也是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区域。今年3月1日,《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简称“三小”条例。《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管、食药、卫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作了明确划分。
就食药监部门来讲,张家生介绍,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品种目录限制。《条例》规定了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类别或具体品种,比如: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小经营店、摊贩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二是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发放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或者收到食品摊贩登记信息之日起30日内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三是实行食品抽检制度。食品小作坊应当对新投产、停产超过3个月后重新生产以及改变生产工艺后生产的首批食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把“三小”食品纳入监督抽检范围,加大抽检力度,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四是免费培训制度。县级食药监管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从业人员进行免费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帮助从业者提升能力素质。
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
小作坊、小经营店是“地沟油”高发、多发地。据介绍,我市除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地沟油外,还有四川琳宸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餐厨废弃物转化成生物柴油循环利用,形成了年产生物柴油1万多吨的能力。市政府还计划再建一座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日处理规模为160吨,建成后完全能对全市餐厨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后对这些油脂的去向可控可查,从而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
根据《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农业部门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销售台账,确保产品去向可查。张家生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绝不允许地沟油回流到餐桌,一是督促餐饮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质量安全,做到来源可查。二是督促餐饮企业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并交由符合要求的单位处理,做到去向可查。三是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严格管控亚硝酸盐销售
今年初,巴州区金碑乡发生了误食亚硝酸盐的中毒事件。引起市民对亚硝酸盐使用和销售情况的关注。
“销售亚硝酸盐必须取得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虽然允许使用,但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张家生说,为了加强对亚硝酸盐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会同市安监局发布“五禁止六必须”公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亚硝酸盐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等方面的制度。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按照“户户见面、家家查清、个个签订不违规使用亚硝酸盐承诺书”的要求,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已有3家企业被立案查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除在《巴中日报》《巴中晚报》刊登公告、科普知识、消费警示外,印发五万张宣传海报,发送张贴到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社区、景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农村场镇。四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违反“五禁止六必须”等规定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完成1500家“明厨亮灶”
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从源头上做好安全防控。我市今年将实施1500家“明厨亮灶”民生工程。张家生介绍,一季度,全市已完成“明厨亮灶”406家,完成率达27%。二季度工作还在进行中,完成情况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明厨亮灶”工程进展良好。
不少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关心。《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张家生说,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一是对学校食堂依法实施食品经营许可;二是加强对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员的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管理、晨检、食品留样等制度;四是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将监督权交给消费者
消费者遇到不合格食品,将如何行使手中的监督权呢?
张家生说,消费者遇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45电话投诉,也可以保留不合格食品和购买的票据等证据,直接到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投诉。食药监管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将及时处理,并反馈办理结果。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关于食品安全的谣言也层出不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说“网络谣言中食品安全信息占45%”。
张家生分析,食品安全谣言产生和传播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消费者辨别能力不够,二是科普宣传效果不好,三是有些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针对这些情况,一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老百姓能方便地从多个渠道了解到科学权威信息,压缩食品谣言生存空间;二是大力开展食品科普宣传,降低食品安全谣言对社会公众带来的恐慌;三是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处罚力度。”(本报记者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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