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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全面执行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

来源: 巴中市政府网站   时间: 2017-07-26 17:13:12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通知,从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各类销售电价统一执行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

因供电体制原因,此前我市除居民生活用电及部分国网直供区用户执行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外,其余各类用户用电均执行地方电网销售电价,每度电价约高出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0.20元左右。此次电价政策调整,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电价偏高对我市社会经济事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按现行用电量,经测算,全市各类用电户(居民生活及直供区用户除外)每年将减少电费支出2.2亿元以上。

2017年7月1日以后电价衔接过程中的其他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将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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