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电鱼?遂宁这5人被判刑!
来源: 川观新闻 ┆ 时间: 2021-05-29 18:31:18
5月27日,船山区人民法院对3起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后船山区人民法院打击的首批在长江流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经查实,被告人吴某等5人在涪江流域禁渔期期间,在船山区龙凤镇涪江流域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后被涪江水域巡查的联合执法人员挡获,并查获捕鱼器、电网等工具若干。
法院经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况属实,但鉴于5名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船山区人民法院采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均适用了缓刑,对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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