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资讯 >

新源县法院: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球快消息

来源: 中新网新疆 时间: 2023-01-30 18:47:12


(资料图片)

2023年1月28日,新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的过程中,依法向被告李某霞发出《家庭教育令》,并根据原告王某强的申请,依法向两人的孩子发出《人身保护令》。同时,该起抚养纠纷案已依法作出判决。

据悉,原告王某强与被告李某霞2019年相识,两人建立情侣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2020年4月,李某霞生育一女,孩子由李某霞抚养,王某强每月向李某霞支付抚养费。2022年6月,两人因孩子抚养事宜产生争执,李某霞为威胁王某强,扬言要将孩子送人,此外,李某霞还曾发表过威胁孩子生命安全的言论。王某强认为,李某霞有危及孩子生命安全的行为,遂提起诉讼,要求孩子由其抚养并由李某霞支付抚养费。针对李某霞的过激行为,王某强同时为孩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因案件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该院受理起诉和申请后高度审慎。承办法官在详细核实案情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厘清双方的矛盾点和争议点,在充分征求双方意愿的前提下,全力调处双方矛盾。

为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被告李某霞对未成年孩子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向李某霞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增强法治意识,强化监护责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对王某强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法庭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裁定禁止李某霞实施侵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禁止李某霞在六个月内接触孩子。

对双方的抚养权纠纷,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的孩子跟随原告王某强生活,由被告李某霞按年支付相应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为进一步帮助李某霞提升思想意识,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以真实家事案例为素材,多次对李某霞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反复向其阐明人身保护令及家庭教育令的内容和精髓,努力平息李某霞情绪,积极劝导其将孩子健康成长摆在首位。案件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张家伟】

标签: 未成年人 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