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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担心头顶摄像头拍到自己隐私部位 上班打伞竟被开除

来源: 光明网 ┆ 时间: 2021-05-25 14:17:37

女员工上班怕走光打伞,不听公司警告后被解雇,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决这起人事纠纷的。

张某某于 2013 年 10 月 14 日入职深圳市领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信贷管理部审批副经理。

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摄像头位于张某某工位的上方,张某某认为该摄像头能够拍摄到其个人隐私,公司高管是男性,其所在位置易于走光,于是用两把伞遮挡该摄像头。公司通过人事经理两次口头与张某某就打伞行为进行沟通后,又于 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4 日分别书面向张某某发送了《警告信》,在此情况下,张某某仍坚持在工位上撑伞达十多个工作日。

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以张某某在工位上打伞严重违纪为由与张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张某某认为,因其他方位的摄像头仍可清晰拍摄到其工位,其打伞的行为未影响到公司管理目的的实现,并无严重违纪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己构成违法解除,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合计 33512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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