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丧父儿童的特殊“六一”节日礼物
6月1日下午,随着某公司将20万元案款转入邱某的银行账户,两名丧父儿童收到了特殊的节日礼物。
齐某系某公司的驾驶员。2020年4月26日下午,齐某驾驶某公司的重型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起火燃烧,齐某当场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2020年12月9日,广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齐某之妻邱某的申请,认定齐某的受伤情形为工伤。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广饶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上述认定工伤决定。某公司不服,于2021年4月21日以县人社局、县政府为共同被告、邱某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认定工伤决定和复议决定。
广饶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齐某上有70多岁的母亲、下有两个幼女(长女10岁、次女5岁),事故发生后,邱某承受着中年丧夫的巨大打击和痛苦、承担着赡养老人抚育幼女的家庭重担的同时,还为维权多次在多地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现在又因齐某的工伤问题被起诉,邱某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和煎熬。
具有多年办理此类案件经验的主审法官深知,此类行政案件一审判决后,用人单位为拖延时间绝大多数会提起上诉,职工的工伤保险资格通过行政诉讼一审、二审确认后,因为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还要进行仲裁,通常情况下还要提起民事诉讼,等到民事一审、二审全部结案,往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漫长的维权之路使受伤职工一方痛苦不堪,对未成年子女更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审法官受案后便通过“背对背”的方式进行和解,本案涉及人员众多,工作难度极大,经过二十多次的和解工作,原告与第三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共识,但双方因付款时间互不让步,最终没能达成协议。为避免案件久调不决,5月19日广饶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之前,主审法官再次和解未果;庭审结束之后,主审法官敏锐地洞察到当事人仍有和解的意向,于是不放弃最后的机会,继续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通过解惑答疑、释法明理消除了原告及第三人的顾虑后,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和解中心进行和解。经过多方努力,原告与第三人终于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因赔偿涉及齐某的全部第一顺序继续人,为避免因赔偿金的分割产生新的纠纷,经过释明后齐某的母亲及两个女儿作为第三人参加和解。6月1日上午,原告、两被告及四名第三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原告需向四名第三人支付齐某工亡赔偿款120万元,其中20万元于2021年6月1日支付。协议订立后,原告按协议约定于当日下午将20万元转入邱某账户,并于6月2日撤回起诉。
至此,一起经过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诉讼、涉及7方当事人16名诉讼参加人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同时该案涉及的多项法律关系、可能衍生的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多项纠纷一并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齐某的两名幼女送上了一份特殊的节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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