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热点 >

院长担任审判长,临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来源: 时间: 2021-06-24 16:00:27

1

2

3

4

6月4日上午,临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希河及政法部门有关同志旁听该案。该案由临邑县人民法院院长邱新华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临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河出庭支持公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案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审理。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6年至2017年期间,以宋某某、马某某(以上二人均已判刑)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逐步形成。该犯罪集团为牟取非法利益,有预谋地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马某某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2017年3月至4月份期间,与他人共同采取“软暴力”手段,多次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迫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邱新华院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仔细查阅案件卷宗、研究案情,制定详细的庭审方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做好庭前准备,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庭审中,合议庭人员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利依法得以充分保障。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案件将择日宣判。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