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五项举措推进《长江保护法》落地落实
《长江保护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局从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出发,紧扣依法治江这条主线,制定有力工作举措,推进《长江保护法》落地落实。
一是加强资源调查。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结合“三调”等有关成果,摸清我市长江流域土地、矿产、水流、森林、草原、湿地以及野生动物状况。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探索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体系,确保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是确立规划统筹。合理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做好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上位规划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对接,完成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报批。以国土空间规划统领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岸线使用、航运发展等空间利用任务,促进社会利用发展格局、城镇发展格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三是强化用途管制。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在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手续时严格把关,坚决排除《长江保护法》禁止的化工等高污染项目,实现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
四是推进生态修复。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次序,以系统的观念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化保护修复。强化推进生态修复,全面完成《长江(江苏段)两岸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林长制工作,加强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修复,完成沿江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控,在长江岸线保护范围内设置禁采区域,不再设置各类矿业权。
五是持续强化监管。建立健全以“季度+年度”监测为主、实时监测为辅的常态化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与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协同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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