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申请执行so easy!莱州法院便民利民又出新招
来源: ┆ 时间: 2021-07-13 13:19:14
“听说现在到莱州法院申请执行可以不提供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了?”
“没错,现在申请执行只需要携带申请执行书和身份证即可!”
申请执行不必提供法院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这是执行立案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莱州法院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涉诉群众诉累的新举措。
以往,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提供该案生效证明作为立案依据,除了需要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之外,还需要联系原审法官出具一份执行案件登记表,给申请执行人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
现在,不再要求申请执行人必须提供生效证明,而是由莱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接烟台中院立案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案号,通过系统查询关联案件法律文书生效日期等信息进行立案。
“现在申请执行需要当事人准备的东西很少,立案特别快,用不上10分钟,确实便民利民。”一位刚刚立完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为该项举措竖起大拇指。
“这项措施的推出,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解决了涉诉群众开具生效证明难的问题。虽然增加了立案员的工作量,但能让群众少跑几次,再忙也值得。”莱州法院立案大厅负责人刘玉照说。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