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稳步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今年以来,城阳区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快速行动、聚焦重点、完善机制、强化督导,抓紧抓实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1.充分发挥生态振兴专班统筹协调作用,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制定了工作规则,定期对乡村生态振兴的相关工作进行调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区全力打好乡村生态宜居攻坚战。
2.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对照省“十四五”新治理验收要求,对2020年及以前完成治理但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村,通过山东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农村生活污水窗口进行核减。全区共有211个社区,核减后共完成治理95个社区,治理率45.02%,列全市第三。2021年计划新治理14个社区,目前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3.全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按照“一处一策”原则,组织编制完成了《城阳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以区政府文件印发实施。按照到2023年,全区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的总要求,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2021年,计划治理6处农村黑臭水体,目前,1处已经完成治理,其余5处正按计划进行,预计2021年底前全部完工。
4.稳步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
全面开展1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目前已完成规划及方案的编制、市级备案和区级发改立项等工作,正在招投标中,预计9月底完工。
5.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出台《城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夏行动方案》《城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月行动方案》,接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春夏行动、攻坚月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每周采取随机抽定的方式对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点位,定期通报,要求街道及时整改并反馈。
下一步,城阳区将及时传达部署省、市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有关要求。同时针对当前工作中的短板、薄弱环节,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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