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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三维度”推进行政争议非诉化解

来源: 时间: 2021-08-24 10:04:32

今年以来,清江浦区紧盯“降低败诉率”目标,针对所有行政应诉案件第一时间启动行政纾解机制,联合涉案单位与当事人沟通化解,努力从源头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上半年全区行政败诉率比去年同期降低10.02个百分点。

一是树立全局思维,组建四支纾解队伍。该区坚持全区行政争议纾解工作一盘棋,整合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量,构建立体化、专业化、实战化的行政争议纾解工作队伍。从区级聘用的调解员队伍中,选择4名政治可靠、具备专业法律知识、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调解员作为区级纾解中心的行政争议纾解员。由16个镇街以及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分别确定1名行政争议纾解工作联络员,搭建起全区行政争议纾解工作网络。从每个镇街分别选聘2到3名讲政治、有声望、懂法律、善沟通的群众作为陪纾员,参与行政纠纷案件的纾解工作。由人社、住建相关重点单位推荐了一批在医疗、劳动、工程、教育等方面熟悉行政法规且具有丰富行政调解工作经验的专家,同时从全区选择熟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为行政争议纾解工作的专业智囊团。另外,不断吸纳更多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行政人员或在职律师等专业法律、行政人才,参与到行政争议纾解工作中,并综合采取授课培训、实务交流、纾解观摩、案例指导等方式,对全区行政争议纾解队伍进行专业轮训。

二是树立系统思维,成立四级纾解专班。该区司法部门在收到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通知24小时内,根据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双方矛盾纠纷的冲突性质以及可能形成的社会影响程度等方面因素,对争议案件进行四级划分,分别组建相应的工作专班。对于案情相对简单、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简易行政争议案件,成立一级专班,专班人员由“司法局科室负责人+行政机关科室负责人+挂钩法官+专家库成员+纾解员+陪纾员”组成。对案情难易复杂程度适中一般的行政争议纾解案件成立二级专班,专班由区司法局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一级专班成员组成。对案情疑难复杂、涉及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单位、案件标的额较大、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成立三级专班,专班成员包含区司法局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二级专班成员,由主要领导参与对争议案件纾解的协调指导。对涉及区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民生问题、标的额特别巨大,以及涉及全区面上工作、可能危及安全稳定等类型的行政争议纾解案件成立四级专班,专班由区分管领导以及三级专班成员组成,区分管领导参与对争议案件的纾解工作进行督办和指导。

三是树立务实思维,制定四项纾解机制。该区紧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这个终极目标,做深做透“前中后”全流程各项工作,确保行政争议纾解务实高效。建立纾前会商研判机制,综合研判案件案情、分析争议焦点、辨识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重点厘清原告的诉讼请求和真实目的,从而制定针对性纾解方案。建立联动纾解工作机制,所有行政纾解案件均由区司法局牵头,提请组建相应层级工作专班,并及时协调分管区领导或有关涉案镇街、部门加入具体纾解工作,实现具体纾解工作在全区各层级的联动协调开展。建立纾解通报考核机制,将行政争议纾解工作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定期对各各镇街和部门行政争议纾解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行政争议纾解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代理行政案件备案机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要在接受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代理情况报区司法局备案,以便行政争议纾解工作能够及时响应介入。截至目前,累计成功纾解4件行政争议,正在纾解有望达成协议的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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