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程东升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
来源: 沂源县人民法院 ┆ 时间: 2021-12-10 15:40:57
2021年11月30日上午,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程东升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沂源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程东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8年4月1日,被告人程东升与沂源县南麻街道办事处范子峪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范子峪土地57亩。2019年5月份以来,程东升未办理占用林地相关手续,擅自在其范子峪村承包地内及南刘家庄村“恶峪”采挖山林,造成山林植被被毁坏。
经鉴定:现场采挖林地面积为8298平方米(12.45亩),其中防护林林地3634平方米(5.45亩),优势树种为侧柏,保护等级II;经济林林地4664平方米(7.00亩),优势树种为苹果,保护等级IV。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程东升按照《沂源县南麻街道范子峪村程东升破坏农用地修复治理方案》进行补植造林修复生态环境,无法完全修复的,应当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如被告不修复生态环境,判令被告赔偿因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725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程东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东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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