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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快速路建设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 2021-12-15 13:53:38

近日,为落实12月份大气污染强化控制十条措施、规范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合法使用,牢守生态环境防控红线,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对快速路建设工地昌国路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执法检测。

本次行动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王治义副局长带队,重点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环保号码喷涂、闯禁区、尾气排放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1台,工作人员使用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源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现场对机械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其中10台为第三排放阶段(尾气检测符合排放标准),1台为第三排放阶段但未进行信息登记(尾气检测符合排放标准)已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将继续加强对快速路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工程施工方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在完成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严格落实“八个100%”中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移动污染源整治,打赢蓝天保卫战而助力。

标签: 非道路移动机械 防控红线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