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购买贾汪中小学施教区房产需要关注的事项
每个家长都希望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为了孩子的教育不惜重金购买房产,让孩子上心目中的学校。关于购买施教区房产,教育部门提醒市民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
一、购买二手房要确定入学名额是否已占用
贾汪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初中七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所以,不是买了房、办理好不动产证之后您的孩子就可以入学,如果原房主的孩子用这套房产入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你的孩子就不能用这套房产入学。
二、购买二手房要谨防原户主迟迟不迁出户口
贾汪区公办学校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法定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有户籍、无房产等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学校学位情况,下一步有可能严格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明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要求入学。如果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导致您的户籍无法迁入,您的孩子就无法入学。
三、购买二手房要确定是否能够办理房产过户
招生文件规定:房产赠予协议书、房产交易协议书等不视为学生施教区确认的房产证明。
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特别是拆迁安置房)要确定该房产是否有不动产证、是否能够办理不动产过户。并在购买后第一时间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四、购买新房要确定该房产在招生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前能够上房入住
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明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实际居住界定: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产中生活。
根据惯例,招生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件的有效截止日期是6月25日。
五、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在贾汪购买房产,但其子女不一定符合入学条件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非贾汪区户籍到贾汪区经商或务工人员的子女。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贾汪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随迁子女父母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②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③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复印件)。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和学校学额余缺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施教区公办学校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贾汪区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学校统筹安排。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六、离学校近的不一定是施教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就近入学”是相对就近,并非地理位置上绝对就近。由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不均,街区形状也不规则,划分学区不是以“直线距离或者以学校为圆心画圆划分”而是以就近入学为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多方因素进行划分的。
七、实时关注政策变化
招生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的招生政策都会有微调。同时,施教区也会根据学校学位、生源变化等情况进行重新划分。有购房入学需求的市民要关注招生政策变化情况,或者购房前咨询教育部门,不轻信房产销售人员的宣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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