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0号)-当前时讯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20号)
【资料图】
当前,园区持续报告新冠疫情阳性感染者,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院落)、各类场所和机构要严格执行体温检测、扫码亮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内部防控,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落实落细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排查管控。防疫一线、医疗机构、交通物流、货运、邮政快递、外卖、酒店(民宿、网约房)服务、商超及农(集)贸市场(含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规定实行1天1检。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监测。
二、严格重点场所管理。辖区内所有酒吧、KTV、棋牌室(麻将馆)、网吧、游戏厅、洗浴场所、美容院等各类空间密闭娱乐场所暂停营业;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工地实施“防疫泡泡”闭环生产;暂无条件的企业、工地,实行“一扫四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风险城市旅居史及行程卡)和“两点一线”管理。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酒店、民宿、出租房(网约房)等各类提供住宿场所,刚性执行“一扫四查”。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暂停举办坝坝宴、坝坝舞、坝坝茶等聚集性活动。养老院等实行封闭式管理。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食堂实行错峰就餐。
四、对拒不执行上述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让我们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尽快战胜疫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7日18时起施行,暂定实施3天,相关措施将根据有关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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