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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陈静雯:雁江区公安法制战线上的“铿锵玫瑰”

来源: 雁江观察 时间: 2021-03-08 17:01:18

资阳观察 胡秀莉

“如果你从来不曾自律,从未想过奉献牺牲,那你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警察。当警察虽然很辛苦,但它会给你一个滚烫的人生。”身为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陈静雯深知,作为女警比男民警压力更大。有规矩就要执行,有标准就要达到,是她多年养成的习惯。

初当法制民警 她从手足无措到如鱼得水

2005年,从派出所调至法制部门的她,面临了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

懂法律,会审核,是每个法制民警都要过的第一道关。从派出所内勤民警到法制民警,看起来都是坐堂办公。但对一个很少接触案件的民警来说,突然要承担起审核案件的职能,为办案民警指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她显得手足无措而又非常狼狈。

巨大的压力之下,她问自已:我还要当法制民警吗?在得到内心确认后,她开始振作精神,从头学起。

为了尽快熟悉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她每晚都加班学习到凌晨,直到整部法律倒背如流。并且在“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二名的佳绩。为了提高专业素养和公安业务能力,她主动加压,要求多看案多审核。别人审核1起案件,她就审核3件,多练多学多积累。为了将各类案件的审核要点入脑入心,她坚持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一年下来,硬是把重点法律条文、其他同志教的好方法记满了3个笔记本。

当再次出现在大家面前时,她已经能够如鱼得水地熟练审核各类案件,及时为基层办案民警答疑解惑,在庭审现场滔滔不绝了。

解决棘手问题 她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020年11月,时任法制大队长的陈静雯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群众吴某。吴某曾因违法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恰逢在大学读书的女儿需出具父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但自已的违法经历不具备出具条件,焦头烂额的他找到了雁江分局法制部门,诉说了两年前那段难以启齿的往事。

吴某说,自已一辈子老实巴交,一念之差做了违法的事,已经悔不当初。如果因此而影响了在大学担任学生会主席女儿的前途,那将是他们全家人的终身遗憾,希望公安机关能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陈静雯调取了吴某案件的卷宗材料认真进行了复查审核。发现吴某虽有违法行为,但情节比较轻微,且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积极消除违法后果,取得被侵害人谅解,可以适用“不予处罚”的情形。她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如何才能做到让正义“不委屈也可以求全”?那就必须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良好法律效果的同时,充分考虑案件的处理是否有利于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稳定,是否有利于化解矛盾,是否有利于违法人员的教育和回归,是否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争取更好的社会效果。

她立即召集法制部门的审核民警对案件进行研判,对存有的争议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然后一边与办案单位和办案民警联系,一边向分局党委汇报,提出立即启动集体议案程序。在这次由分局全体党委成员、各警种负责人、纪检督察部门参加的集体议案会上,她综合违法事实、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了自已的看法和见解,最终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大家一致认为,吴某违法行为成立,但可以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议案结束后,她又根据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的规定,提出了变更处理的意见,最终将吴某一案的罚款处罚变更为“违法行为成立,但不予处罚”的决定,用行动实现了自已的人生信条——“我喜欢法律,是因为法律代表了公正。只有心怀公平正义,才能让最棘手的问题得以化解,从而更好地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审核案件5000余件 她是案件质量牢不可破的“防火墙”

陈静雯对公安事业拥有发自内心的热爱。在法制部门工作的16年,她共审核案件5000余件,提出改进执法考评、完善执法监督、丰富执法培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40余条,参与案件讨论上万次,撰写调研论文10余篇。

她是案件质量牢不可破的“防火墙”,服务一线执法,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她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力军,提出的“执法之星”评选活动被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她是法治公安建设的践行者,为雁江分局连续四年取得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做出了积极贡献。

因工作成绩突出,陈静雯先后七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五次受到嘉奖,曾荣获“全省公安机关十佳法制民警”、“全省公安机关第三届教官比武竞赛十佳教官”、“雁江区十佳政法干警”等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

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散是漫天星,聚是一团火。不知道前方会怎样,还是义无反顾地有召必行,这就是中国警察的精神。作为这支精诚团结队伍中的一员,时至今日,陈静雯仍然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愿更多的女性,不败岁月,找到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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