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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加装外置灯光的车主 你被群众举报了,请马上恢复原样!

来源: 峨眉山观察 时间: 2021-05-27 19:30:53


一些车主嫌原来的车灯不够亮
在车头或者车位
装上一排灯
感觉威风又霸气
自己倒是“亮爽”又方便
车辆上私自加装
各类爆闪灯、强光灯
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
尤其在晚上
容易让其他车辆驾驶人
出现短暂性失明
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交警蜀黍接到群众举报:城区有车辆私自加装外置灯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接到网友举报后,交警立即展开调查,联系到车主后,通知到峨眉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对两名车主解释非法安装外置灯光的危害性后,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并拆除了违法加装的灯具。

交警蜀黍提醒

灯光是车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高度、亮度都有规定
一旦违法加装灯具或提高灯光亮度
都会严重影响
其他车辆、非机动车或行人
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希望广大驾驶员顾己及人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共创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相关法律链接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货运机动车擅自加装外置灯光,并处警告或者100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峨眉交警

编辑:林卫静

校稿:赵忆

审核: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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