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罗江:以制度固化查纠整改成果 切实提升教育整顿成效
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罗江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研究细化宽严政策内容和处置流程,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取得实效。
在完成第一轮、第二轮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以及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后,罗江区委以及政法各单位党组(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谈心谈话、干警自查所反应的各类问题进行有效的核查和甄别。对界定“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德阳市罗江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指引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查纠整改质效,进一步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针对政法各单位职能职责,《办法》详列出“四个明确”:一是明确认定主体,政法各单位党组(委)做初步认定,将认定结果提交区纪委监委做最后认定。二是明确认定标准,严格按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22条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违规违法的线索以及自查情况逐一
进行对照,确定线索、问题是否属于合法经营范围并予以及时认定。三是明确认定程序,由区委政法委、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协同,通过线索收集、台账记录、核查甄别、性质认定四个步骤,对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行为的范围及性质进行认定。四是明确认定结果运用,对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参股借贷行为是否违规做出了适用规定,明确了处置办法。
通过《办法》实施,罗江区在强化组织查处的同时,切实运用好“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政策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手段,通过分类指导、分类处理和集体会商研判,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对政法系统44个干警主动反应的家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认定并告知结果,及时兑现“自查从宽”政策,让干警放下思想包袱,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以此提振干警士气,激发工作热情,推动了政法队伍的全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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