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质保不合格?法官帮您解难题
来源: ┆ 时间: 2021-06-15 16:29:02
6月2日,博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以“真金白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起来随小编看一下吧!
原告郭某在被告任丘市某设备厂处购买了冷拔机和校直机,但是,到交货日期设备厂迟迟未交货,且交货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几经修理也无法继续使用,给郭某造成经济损失。最后一次修理过程中,郭某让设备厂出10万元质保金,双方矛盾激化。在郭某起诉后,设备厂提出反诉,要求郭某返还10万元质保金。
“民事诉讼受理时间一般在6个月内,在案件受理期间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你们双方都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工厂,如果不能短时间内解决矛盾纠纷,不管是从盈利方面还是品牌口碑方面,必定会带来更大的损失。”
开庭前,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双方的情况,多次耐心细致向双方释法明理。最后,在承办法官耐心劝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选择以调解方式解决本案,设备厂赔偿郭某5万,案件圆满解决。
博野法院深刻践行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理念,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最大权限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化纠纷,将教育整顿成果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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