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之二】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来源: ┆ 时间: 2021-06-17 16:11:04
为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进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6月10日上午,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交通肇事案和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
听证过程中,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拟不起诉法律规定及适用进行了详细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某分别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反思,侦查机关代表对该案发表了意见,听证员进行了讨论评议。
与会的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听取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处理意见和理由后,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了充分讨论,评议表决一致同意对李某、张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拟不起诉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原则,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公开听证会是井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务实之举,彰显了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实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标签: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