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47 人!长宁公安交警“严执法、护平安”
为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以“严执法”为手段
有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坚决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严打击”
努力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今年1月1日至7月28日以来,长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行政拘留47人,其中因肇事逃逸拘留13人,再次饮酒拘留30人,伪造变造车牌拘留1人,无证驾驶拘留3人。
来看看典型违法查处现场
希望各位驾驶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2021年7月9日下午,长宁公安交警民警在县城区开展两三轮专项整治流动巡逻检查时,余某华驾驶无号牌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老中医院方向沿竹海路二段往人民医院方向行使,两轮车后座还载两人,民警发现后,立即将该两轮车拦下。经查证,当事人余某华除违法载人外,驾驶人余某华也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路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余某华处罚款134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现场照片
案例二2021年7月22日12时许,双河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两三轮车辆专项整治流动巡逻检查时,当巡逻至双河镇小合路(小红桥-合家)4公里200米(双河镇合家村3组村段)时,发现周某银驾驶川Q36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在执勤民辅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身上有酒气,随即对周某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周某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另在核查驾驶员信息时发现,周某银曾于2019年4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属再次饮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某银处罚款19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现场照片
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影响驾驶安全
长宁公安交警“严执法”仍在继续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为建设长宁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
交通环境努力奋斗吧!
来源:长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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