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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怎么管?烟台:大数据赋能精准管好交通违法“小目标”

来源: 齐鲁网 时间: 2021-03-26 10:17:39

原标题:烟台:大数据赋能精准管好交通违法“小目标”

来源:人民公安报·交通安全周刊

本报记者 王若冰 通讯员 赵小敏 李德峰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数据研判平台提示:莱山区莱源路有一辆农用三轮车涉嫌违法载人。研判员审核后迅速将信息推送到烟台交警支队四大队,正在该路段巡逻的民警收到信息后立即前往处置,不到5分钟就将违法载人的王某拦下进行了依法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上传平台反馈。

如何预防减少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小目标”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烟台交警支队强化大数据意识,深挖大数据资源,做大做强情报数据研判平台,实现精准研判、精确制导,有效落实源头监管和路面管控,最大限度铲除“小目标”违法行为生存的土壤。2020年,烟台市因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等“小目标”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59%,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04%。

烟台市山地丘陵道路多,农村农用车、电动三轮车数量庞大,违法载人现象突出,成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对此,烟台交警支队向大数据、智能化交管要解决办法,汇集城市、农村、公路前端感知设备数据,依托智慧交通大脑筛选、分析、推送,实现对“小目标”重点违法的闭环管理。围绕“控面”,他们组织28名民警开展指挥长、值班长、研判长“三长合一”轮值轮训,组织126名骨干民警、辅警担任专兼职研判员,每天由10名值班员无缝隙巡查“小目标”违法行为,推送至各交警大队;围绕“盯线”,各交警大队有4至6人的队伍查收情报专刊并调度查处;围绕“管点”,各交警中队民警负责接收预警指令并组织路面警力精准查控和约谈走访。

烟台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建丰告诉记者,他们将车联网、重点要素管控平台过车数据全部整合,通过数据建模形成500余种字典、60余种清洗规则,原本需要4000人的数据分析工作,经过系统智能筛选后,仅需7人便可完成:第一步,利用车型特征识别,从每天3600万条过车数据中筛出120万张“小目标”图片;第二步,研发“小目标”违法载人发现模型,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将筛选范围缩小至2万条左右;第三步,通过AI智能数据算法将目标范围缩小至几千条。

“大数据实现了‘万里挑一’,释放了大量警力,但在甄别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误差。”烟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负责人吴长利说。为此,他们坚持平台梳理与人工确认相结合,在系统自动筛选海量数据的基础上,通过人像比对系统,人工核对驾驶人图片锁定“小目标”,并将驾驶人身份信息、住址、违法信息“打包”生成“情报产品”,随后通过支队到大队、大队到中队、中队到路巡民警和农村“两站两员”的三级推送机制,将每天研判出的“情报产品”推送到一线,由各交警大队推动中队联合治安部门及“两站两员”上门约谈处罚,并通过张贴“龙虎榜”督促各地落实核查反馈。截至目前,三级推送机制准确率达100%,反馈率达95.3%。

“大数据建设支撑和逐级推送,推动我们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强化源头监管。”李建丰说,对农村农用车违法载人,他们建立健全见人、见车、见村干部、建档案的“三见面一建档”工作机制,对16.1万辆农用车、14.9万辆电动三轮车全部建立交通安全档案,包括驾驶人和车辆信息、包保管理承诺书、交通安全保证书、安全须知、近5年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负责管理的“两站两员”、责任民警、村委负责人8大要素;对上级推送或日常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由责任民警和交通安全管理员、劝导员上门“三见面”,并建立“1+N”警示教育机制,通过大喇叭全村警示曝光,让违法者红脸、出汗,达到“处理一人、教育全村”的目的。

针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烟台交警支队规范快递、外卖行业安全管理,对2351辆从业人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由企业配备安全头盔,在车辆显著位置粘贴反光编号和安全出行须知,通过一人一车一号锁定违法者,由企业限制接单、约谈直至解聘,倒逼从业人员安全守法出行。

为了强化路面精准化、精细化管理,烟台交警支队自主研发应用了“小目标”执法APP,建立违法数据库,实行“一次劝导提醒、二次警告记录、三次现场教育”人性化执法,已累计教育处理19.2万人次。同时,在道路交通提升工程中,增设右转专用(匝)道55条、慢行一体道路22公里,增加转弯半径,减少了冲突点和视线盲区;增加非机动车和行人信号灯时间,保障“小目标”通行安全;科学分配路权,设置电动车待行区51处,增设机非隔离护栏22公里、行人隔离护栏17.8公里;深入排查道路中央开口情况,封闭护栏、道路开口12处,减少了事故隐患。

标签: 农用车 违法 载人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