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预警信息“内容看得懂、措施能管用” 全市召开自然灾害预警管理工作推进会
4月27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2021年全市自然灾害预警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对暴雨、高温等 11 类自然灾害,要确保预警信息“内容看得懂、措施能管用”,传播准确到位,并指导各行业及时做出停工停学停业等响应。
强化预警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会议指出,自然灾害监测基础信息,主要来自气象部门。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交通等部门,也有自己的监测平台及手段。
目前,市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已初步整合了部分行业部门的监测信息,并开展了行业预警发布合作。
例如,市应急局联合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在乌江彭水段开展航道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试点,通过加密监测暴雨、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建立覆盖全面、信息准确、传递畅通的航道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会议要求,各部门之间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信息共享,力求预报的精准度尽可能高、预见期尽可能长、受系统环境影响尽可能小、动态跟踪能力尽可能强,不断增强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
传播分门别类有针对性
会议强调,预警传播要分门别类,强化行业预警的专业性与针对性。
行业主管部门应担起“播报员”的职责,针对监管服务对象,提供更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预警信息。
会议指出,某些原文转发的气象预警信息,没有明确的工作指令、针对性的响应要求,接收对象收到预警信息后也无所适从。与会人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应尽量发布指令性的信息,明确受众的响应要求。
目前,市预警中心建立了“市—区县—镇街—村居—组—户”六级发布网络,发布对象是社会公众,包括村社干部、网格员、信息员及其“一对一”帮扶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
及时响应把握好“三个节点”
会议指出,接到预警信息后,要做出有效响应 ,把握好三个“节点”。
灾害发生前应提前做好排查隐患。市相关部门要坚持“走山走水”、“日周月”隐患排查,把各级主体责任及网格员、护林员、施工现场及企业的安全员等责任落实下去。对发现的隐患,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工程进度,通过消除、减轻、隔离、搬迁、警示等措施,规避灾害风险。
预警发出后,应急力量前置,各相关部门靠前指挥。针对提前1天发布的I级、II级暴雨灾害预警,提前6小时发布的红色、橙色预警信号,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应立即派出工作组、技术团队、救援队伍等,赶赴高风险区县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灾害即将来临时停止作业、规避风险。针对提前发布的强对流天气警报,雷电、大雾、冰雹等红色预警以及地质灾害风险I级预警等,各行业管理部门已分别制定了停止户外作业、提前撤离受威胁群众等响应措施,严防发生各类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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