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促和解 执法为民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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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开听证制度效能,成功化解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促进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申请人当场提交撤回监督申请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提升了办案质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某、邓某某夫妇是贵阳市白云区某小区的业主,因不满该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故拖欠物业费3000余元,经多次催收未果,2021年1月11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某、邓某某支付欠缴物业费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某、邓某某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物业费3000.96元,并因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确有瑕疵未支持其违约金诉请。判决生效后,张某某、邓某某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2021年11月11日,张某某、邓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认真审查审判卷宗,细致梳理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反复研究深入探讨,认为法院审判程序正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作不支持监督决定。但本案系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除申请人之外,该小区物业公司还曾对30余名业主提起过同类诉讼,虽已经法院判决执行,但也有像张某某、邓某某等不服法院判决的业主存在,涉及面广、不稳定因素多,虽案情简单却可能影响和谐社会关系,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承办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进行审查。
听证会邀请了两名资深律师担任听证员,一名人民监督员莅临监督,听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听证员对案件情况进行提问并综合案件事实、物业管理法律法规适用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发表意见,同时从双方利益的矛盾点、平衡点和调解点出发,加大释法说理和引导,通过耐心细致的交流,物业公司表示今后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认真倾听业主的意见,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同时采取赠送礼品的方式表达对张某某的诚意,而张某某也愿意放下成见撤回监督申请同意和解,并以感谢信的方式对检察机关办理该案过程和结果表示认可。至此,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以和解方式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得以彻底化解。
张军检察长曾说:“每一起民事检察案件,背后都是民心,都有政治”,近年来,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案全过程,通过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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