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这份报告中提到了无锡法院哪些事
1月2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多次出现无锡法院元素,包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美丽江苏建设、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等方面。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报告原文:强化善意文明司法,推广“物联网+执行”等“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无锡法院:近年来,无锡法院联合无锡物联网产业研究院,研发运用物联网电子封条、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和物联网称重系统,利用物品精准识别技术,实现对被查封财产和涉诉企业的“活”查封、“快”处置、“智”监管。
这些科技成果既对企业所有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进行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的感知和预警,又让陷入困境但又具备发展潜力的被执行企业“边查封边经营”,增强偿债能力,积极实现自救。
△物联网技术电子封条
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方面
报告原文: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审结野生动物保护案351件,南京、无锡、常州等地法院与动物园建立收养救治协作机制,有效保护涉案野生动物。
无锡法院:2021年6月,无锡中院、江阴法院与常州中院、常州公安、常州检察院至江苏淹城野生动物世界,与园方一起开展6•5环境日共建活动,各方共同签署《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协议》,将在办理常州地区动物资源类相关案件中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的用于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的资金以及当事人自愿承担和缴纳的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用于园方野生动物的保护、救治、收养等工作。
△在江苏常州淹城野生动物世界签订全省首份《动物资源替代性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协议》
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方面
报告原文:贯彻新生效的刑罚修正案,溧阳法院审结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江阴法院审结行车途中殴打大巴车司机案,维护群众出行安全。
无锡法院:被告人薛某于2020年9月19日上午,在被害人陈某亮驾驶的牌号为苏B89713无锡至江阴的城际快线大巴车上,因停靠站台一事与被害人陈某亮发生口角,在被害人陈某亮驾驶大巴车至江阴市澄江街道食品城高架桥上时,被告人薛某用手击打陈某亮头部两拳,致使大巴车失控行驶至逆行车道,被害人陈某亮鼻骨骨折。
江阴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对大巴车驾驶员使用暴力,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以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薛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薛某妨害安全驾驶罪庭审现场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方面
报告原文: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大玫法官说家事”“乡村法官驿站”等品牌深受群众欢迎。
无锡法院:2020年11月,新吴法院旺庄法庭设立“大玫法官工作室”,联合妇联干部、街道干部、律师、人民调解员,着力打造集漫画普法、巡回审判、人民调解、联动培训、公益帮扶等功能为一体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保护婚姻家庭中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工作室精心策划“网红(语言)+漫画+工作室”的“大玫法官说家事”原创普法漫画专栏,将预防家暴、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法律问题与网络段子相结合,将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融于活泼的手绘漫画。该做法多次被人民网、人民法院报、今日说法等主流新媒体转发、本地党媒刊文推介,广受群众喜爱和媒体好评。
△大玫参加全国网络直播
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方面
报告原文: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双善公司销售假冒“星巴克”咖啡,流入18个省份,无锡中院判处惩罚性赔偿2172万元。
无锡法院:双善公司法定代表人甄某连、实际控制人陈某文等明知购买的咖啡系假冒“星巴克”注册商标,仍以公司名义对外销售,涉案咖啡流入18个省份的消费市场,销售金额达724万余元。2019年12月,双善公司及甄某连、陈某文等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受到刑事处罚。因涉案金额巨大,受害者众多且不特定,省消保委向无锡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无锡中院判决双善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金2172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双善公司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该案件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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