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普法!旁听庭审将全员覆盖
学习法律知识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最震撼且最具实效的方式莫过于去法院旁听一次庭审。南昌市将公开审案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让社会公众从鲜活的实例中接受法治教育,达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效果。 为了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近日,南昌市司法局、南昌市普法办联合南昌市铁路运输中院、市中院、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等出台《关于在南昌市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的工作方案》,将旁听庭审受众扩大到全体南昌市公民,实现全民旁听、全员覆盖。 旁听庭审 电诈案庭审现场“变身”普法课堂 近日,南昌县法院开庭审理涂某冲等8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该县20余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及社区居民代表等旁听了庭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质证,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涂某冲组织其他被告人在出租房“跑分”(持卡人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收款码替别人代为收款赚取佣金),从中获利。现查明8名“跑分”人员共有28张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总计8500余万元,涉嫌诈骗5起,涉嫌诈骗金额32772元。该案当庭进行宣判,各被告人认罪认罚。 法庭上,法官周芸介绍说,“被告人因缺乏法律知识,认为办理买卖一张银行卡、信用卡或帮别人刷刷流水、跑跑分就可以轻松赚钱,就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微信号等出租、出售给他人,正是这些行为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提供了便利。”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庭审活动,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和手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今后会增强防范意识和警惕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 南昌县“法律明白人”骨干姜小云告诉记者:“这次旁听庭审,让我学习到了反诈知识,增强了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今后会更警醒自己,并提醒他人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出租、出售银行卡。” 南昌县普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组织“法律明白人”骨干旁听庭审,是希望发挥“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的作用,提醒身边的人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远离违法犯罪。 出台工作方案受众扩大到全市公民 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是南昌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举措和创新办法。 南昌市普法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市将公开审案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让社会公众从鲜活的实例中接受法治教育,尤其是掌握和了解诉讼程序、证据规划、法律常识,提高社会公众学习法律、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以有效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近日,南昌市司法局、南昌市普法办联合南昌市铁路运输中院、市中院、市委党校、市教育局等出台《关于在南昌市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将旁听庭审受众扩大到全体南昌市公民,其中重点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并延伸至青少年学生,实现全民旁听、全员覆盖。 在案件范围上,主要选择由法院(法庭)依法公开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群众普遍关注且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作为重点旁听案件。 在案件类型上,主要选择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听证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案件、民商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等。 《工作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不同旁听对象旁听的案件。国家工作人员重点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青少年学生重点旁听民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普通群众重点旁听民商事案件、普通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工作方案》,南昌市司法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每月定期收集、发布旁听庭审案件,协调各县区、各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旁听庭审,以针对性的审判案例开展法治教育,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防线。 五种途径可在线观看庭审 《工作方案》明确,可以采取现场旁听和网上观看典型案件庭审相结合的方式,拓宽、畅通旁听庭审渠道。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相关部门应当与案件审理法院协商,组织本地本部门干部职工现场旁听庭审。 与此同时,对全体公民开放法治江西网、江西庭审公开网、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中国庭审公开网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五种在线观看途径。各级法院将适宜公开的典型案件庭审过程刻录光盘提供给各级普法办,由普法办交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或结对帮扶村(社区)群众集中播放观看,全方位、多形式满足公民学法、用法需求。 为了确保旁听庭审制度落到实处,《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八项工作机制。对普通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党校(行政学院)学员、青少年学生、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明白人”、干部职工等各类主体的旁听庭审活动都指定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建立了长效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 同时,《工作方案》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重要步骤,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各类学校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学生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一次。各级各单位旁听庭审开展情况将作为普法工作考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
标签: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