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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用好法律监督职能为民办实事:用为民“初心”换群众“舒心”

来源: 四川在线 时间: 2021-06-22 04:45:37

四川在线记者 任鸿

近日,家里的桃子熟了,小米(化名)给荣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但文英打来电话,“阿姨,我家桃子可好吃了,给你们送点来吧。”

小米是一名留守儿童,她的懂事与善良让但文英心疼——去年,13岁的小米遭遇不幸,被一名艾滋病患者性侵;万幸的是,荣县检察院及时介入了案件,引导侦查机关对小米开展了艾滋病“暴露后预防”阻断。目前,小米HIV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

不止就案办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卫健部门建立机制,提出对实施性侵害的犯罪嫌疑人要在第一时间开展艾滋病核查,并落实对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对感染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的管控治疗等措施。

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凉山州检察院联合州委禁毒办、美姑县检察院和美姑县委禁毒办走进美姑县新桥镇,将“移动禁毒微课堂”搬到群众身边。

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正义”把关,护群众权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全省检察系统从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个方面提出10项为民办实事举措,用为民“初心”换群众“舒心”。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

在上述案件中,小米所遇险情的妥善处置与荣县检察院“检民一路”活动分不开——案发第二天,正在小米所在乡镇开展“检民一路”巡回检察工作的检察干警及时获知了案件线索。

合江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保护“荔枝王”林业资源。

“为让检察服务更贴近群众,我们推出了‘检民一路’活动,将治保委员聘任为检察联络员,通过检力下沉,让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融入基层治理。”但文英介绍,“检民一路”有助于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发现刑事监督、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线索;防范化解‘民转刑’案件,实现了服务群众的“零距离”。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记者梳理发现,四川检察日前提出的“检察为民十项举措”,聚焦点与着力点无不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群众痛恨什么,检察机关就打击什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域有哪些,公益诉讼的“利剑”就指向哪里;服务保障发展的法治需求在哪里,检察力量就跟进到哪里……

用司法办案回应诉求,解民所忧。近日,一起牵动着28个家庭的欠薪案得以圆满解决。“我们收到申请后,决定支持起诉。但支持起诉不是目的,帮农民工拿到‘血汗钱’才是。”承办该案的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在检察机关与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帮农民工收回了共计50余万元工资。

办案不是“照本宣科”,需以大局观和为民情怀为牵引,找寻公平正义的“最优解”。日前,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集资案作出不起诉公开听证。该案属于涉众型经济案件,为确保犯罪嫌疑人退赔的真实性、公开性、公正性,雨城区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综合公开听证意见,雨城区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为保护合法民营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对这起非法集资案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也为130余名受害者挽回了300余万的损失。

除了办案,对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等信访件,全省检察机关以“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民之所盼,“检”有所为

井盖“吃人”问题备受关注。此前,成都市检察机关摸排发现,自2018年以来,成都没有受理过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案件,这与时有发生的井盖伤人、伤车事件的实际情况并不符合。为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该院将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作为成都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八项举措之一,组建专项工作团队,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落地,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关注群众身边的“小事”“难事”,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正是四川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守护“绿水青山”。长江全面禁渔以来,乐山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该市市中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设置5个公益诉讼赔偿金专项资金账户,严格“专款专用”,及时修复遭受破坏的渔业资源。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今年年初,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公告决定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绵阳检察机关就此组织开展了药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药店销售酚酞片情况进行全方位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发现仍在销售的违规药品全部下架。

“青白江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日前在该区检察院建成投用。

守护“少年的你”。日前,资阳市检察院、资阳市雁江区检察院联合为雁江区雁南社区打造了“雁之心”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体验室,让青少年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体验式、情景式的法治教育。“体验室推动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从面向点下移,能帮助青少年提升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省人大代表赵乙霖点赞道。

民之所盼,“检”有所为……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四川检察机关将继续用行动践行为民初心,用群众满意度来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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