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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办法提升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质效,切实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来源: 四川在线 时间: 2021-11-16 08:16:50

四川在线记者 兰楠

11月15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积极探索化解规范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与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健康发展,近日,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四川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管和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办法》明确了检察机关与社区矫正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开通外出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适当扩大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适用范围,将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的实际经营者、生产者、管理者纳入其中;规定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异地委托监管制度,实现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和方便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双赢;强化了检察机关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的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据悉,下一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将开展联合检查、督导,确保《办法》落地落实,切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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