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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黔滇交通执法“强强联手”!跨区域+数字化整治“黑车”等违法行为

来源: 川观新闻 时间: 2022-12-08 05:29:4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徐也晴 四川在线记者 王眉灵

如何治理“黑车”、假冒“网约车”等有损城市形象、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病”?川渝黔滇四省(市)联手开具新“药方”。12月7日,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在四川泸州召开,这也是西南地区首次由川渝黔滇四省(市)共同召开的交通执法工作联席会议。

四方共同签订《川渝黔滇四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包括“畅通信息查询渠道、推送违法行为线索、推动处罚结果互认、统一自由裁量基准、建立数字执法平台、周密部署紧密协同、积极响应协查需求”等7项协作内容,明确“联席会议机制、对接联系机制、学习交流机制”等3项协作机制。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川渝黔滇区域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以下简称《基准》)。《基准》针对45项常见违法行为,统一划定行政处罚等次,对上位法存在较大幅度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其中就明确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即“黑车”)这一常见的违法行为的裁量事实和处罚基准——违法所得在100元以下或者载客人数在2人(含)以下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违法所得在100元以上,不足2000元或者载客人数超过2人,不足5人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违法所得在2000元以上或者载客人数超过5人(含)的责令改正,并处15000元罚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

根据会议审议通过的《川渝黔滇交通执法“数字打非治违”平台共建共享方案》,四省(市)将整合现有信息化应用平台,建立交通运政基础信息、包车(旅游)信息、班线信息、网约车订单信息等多个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和机制,实现交通运输基础数据和执法信息的网上查验,进一步形成跨区域协同执法、联防联控监管合力,有效降低交通执法办案成本。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会议目的在于建立健全川渝黔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促进区域立法协同。下一步,四省(市)将积极寻求执法协同“最大公约数”,共同研究推动交通执法事项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法律标准规范的统一执行,开展执法信息共享互认、智慧执法应用推广、区域执法协作联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系列活动。

标签: 违法行为 强强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