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法院耐心化解土地流转积疾
今年3月以来,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坚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诉前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积极督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曾是贺兰法院多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的被告徐某与立岗镇某村十户村民间的矛盾在此期间得到根本解决。近日,徐某委托妻子将一面写有“司法为民、热情服务,排忧解难、营造和谐”的锦旗送到了立岗人民法庭。
2020年11月,立岗镇某村十户村民起诉徐某要求解除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并清除租赁土地上种植的苗木、返还土地,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费。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委派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联合调解。徐某表示其全部家产均投入到种植的苗木中,但苦于市场行情不好,成长起来的苗木没有销路,暂时没有能力支付拖欠的租金。法官多方帮徐某寻找苗木销售,最终联系到某苗木经营者有意于第二年开春采购徐某种植的苗木。最后,经过法官与特邀调解员耐心的释法说理,徐某与十户村民握手言和,达成诉前调解协议,约定徐某先向部分条件困难的村民支付部分租金,剩余租金保证于2021年4月底前付清,并保证于2021年4月底前将租赁土地上种植的苗木全部挖走销售完毕并返还土地。
事关群众利益,承办法官始终惦记着徐某与十户村民之间的纠纷是否真正案结事了。一边积极督促徐某尽快筹集钱款向村民及时支付土地租金,另一边多次到现场查看苗木销售情况,争取尽快促成交易。在法官的多方协调下,徐某于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前,将租赁土地上符合销售标准的苗木全部销售完毕,把无法销售的苗木雇佣挖掘机全部清除,并将原租赁的全部土地平整后返还给村民,保证村民在最后的种植期耕种上了玉米。当村民们拿到全部土地租金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村民王某笑着说:“大家没花钱打赢了官司,要回了土地和租金,真是感谢法院。”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贺兰法院干警坚持用贴心的服务、暖心的态度,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千方百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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