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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重点任务  强化政策措施 贺兰县全力做好稳定扩大就业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工作

来源: 时间: 2021-07-14 16:55:07
2021年以来,贺兰县就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标自治区《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意见》和全区四大提升行动”部署推进会各项要求,拟定了《贺兰县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住就业存量,保住民生底线,积极拓宽城乡居民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拓展就业增量。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区市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开发就业岗位,提升就业质量,保持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贺兰县将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作为优先任务和重中之重,目前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0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3%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697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5人。落实自治区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方式多种就业。

落实各项援企政策,稳住就业存量。精准落实各项利企惠企纾困政策,持续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就业吸纳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全面落实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补助政策,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截至目前,为46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7.96万元,惠及职工9331人。发放农民合同工一次性生活补贴82万元、惠及165人,技能提升补贴20万元惠及职工159人次。

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巩固就业成效。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企业挖潜、基层扩岗、见习实习、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12条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稳定就业。截至目前,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青年见习计划”服务项目,累计招募青年见习人员115。健全完善劳务服务体系,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程以工代赈规模,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和平台,上半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814人,实现劳务收入8874.63万元。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截至目前安置公益性岗位32个,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优化职业培训服务,提高就业技能。进一步优化就业服务,通过人才培训挖潜力、创新创业强动力,对冲疫情对就业的不利影响,分行业、分区域、分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供求匹配效率,截至目前,开展重点群体培训821。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高水平工匠队伍,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坚持以训稳岗,用足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落实企业以工代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政策,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劳动者技能,上半年以来,共开展企业培训1769

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增收。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双创示范基地服务信息化、便民化水平,积极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升级,进一步培育、规范、引导、扶持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园区)可持续发展,目前打造创业基地2个,推荐宁浙电商创业园创业创新孵化示范基地、WWT创业孵化基地参加自治区级创业示范基地项目。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扶持,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目前已开展创业培训5期150人,培育创业实体833个,带动就业1737人,创造新岗位1387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笔、628万。计划于7-9月举办贺兰县乡村振兴杯”创业大赛,争取建设贺兰青年创业孵化园”,鼓励引导大学生、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活动,培育形成有贺兰特色的青年创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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