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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来源: 三秦都市报 时间: 2023-03-05 06:30:01


【资料图】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正在审查的由省知识产权局起草的《陕西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0日。

《条例》明确,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对关于知识产权创新主体行为准则、激励机制、国际合作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条例》规定,禁止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各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加大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推动地理标志与区域特色产业、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引导权利人依法进行作品登记。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建立种业基地,加强产学研创新协作,鼓励植物新品种研发、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鼓励进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登记。为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资源等领域的作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域名、商业秘密等提供保护指导与信息服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其持有的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作价入股。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

《条例》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纠纷处理、信用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记者 文晨 实习生 王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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