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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人总动员侵权 被判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

时间:2016-12-30 11:14:56    作者: jiangjiang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现在电影抄袭,拼接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近日,国产动画片《汽车总动员》被判侵权的新闻引起关注,这部电影小编没有看过,不发表言论。但光从海报上看,似乎是非常相似的,电影市场抄袭事件比比皆是,这也不足为奇!

  12月2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各被告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赔偿原告损失100万元,其中的80万元由基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公司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合理开支35万余元。两原告诉称,其共同拥有动画电影《赛车总动员》、《赛车总动员2》及其中单个形象的著作权。《汽车人总动员》的主要汽车动画形象“K1”及“K2”使用和剽窃了原告涉案电影中“闪电麦坤”及“法兰斯高”的形象,其电影海报与《赛车总动员2》的海报亦构成实质性相似。

  因此,两原告认为蓝火焰公司和基点公司共同侵害了原告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同时,《赛车总动员》、《赛车总动员2》及另译名《汽车总动员》、《汽车总动员2》均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汽车人总动员》这一名称与上述两部电影名极度相似,其电影海报更是把“人”字用汽车轮胎图案予以遮盖,致其视觉效果成为“汽车总动员”,更易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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