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巴中在线 > 财经频道 > 保险 >正文

云南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云南养老金分地区阶梯上调

时间:2016-05-26 10:27:05    作者: jqh123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2016年云南省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方案正式出台,退休职工涨工资增资细则明确了养老金的调整时间范围及调整标准,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普调和适当倾斜的调整政策。

  关于2015年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云人社发〔2015〕71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管委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退休(退职)人员”定额调整

  “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同时调整。

  1、“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审(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按“退休(退职)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增加调整。

  (三)“退休(退职)人员”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退职)人员”在给予倾斜。

  对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四)艰苦边远地区“退休(退职)人员”倾斜调整

  对退休(退职)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四类地区每月增加30元;五类地区每月增加35元;六类地区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区每月增加10元。

你有微信?通过微信可以学习财经知识,锻炼交易技能:关注公众号招金财富(微信ID:bwp816)财富伴您左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