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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薪+高提成”合同合法吗?是否就不存在最低工资标准

时间:2016-08-29 14:30:52    作者: hui12345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提成工资是用人单位经常使用的逃避最低工资制度的又一伎俩。实际工作中,一些用人单位会采用无底薪加高提成的形式对劳动者的工作计酬。为此,不少劳动者吃尽了苦头。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一段时间,最终所得可能无几,收入远远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劳动者收入很低时,用人单位则以其劳动无成果应对。现在一些保险业、房地产经纪人等行业采用的就是这种计酬方式。

  案 例

  顾某是一家房产中介的业务员,刚来这家中介公司面试时,店长就着重向顾某介绍了公司的运营模式和给付薪酬的办法。这家公司在薪酬上实行的是“无底薪+高提成”形式,赚多赚少全凭个人的营销业绩。由于顾某刚刚入行,既无经验又无客源,5个月下来竟未做成一单生意,基本生活也成了问题。为此,顾某跟店里交涉,认为自己每天都认真工作,收入却连最低工资水平都达不到,以无底薪约定违法为由要求房产中介公司补发工资。

  但公司认为,这种分配方式是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签订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保护,顾某未领到工资是她自己未完成工作任务所致,不能怪公司,何况公司的其他业务员也是以这种方法计提工资的,并不是对顾某个人例外。随后,面试她的店长拿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劳动报酬一栏赫然写着“无底薪+高提成”,顾某本想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但看到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就犹豫了,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呢?

  律师说法

  1、什么是提成工资?

  所谓的提成工资是工资的一种特殊支付方式,是用人单位根据经营利润和劳动者的实际工作业绩向劳动者支付的考核工资。

  2、实行无底薪提成也要支付最低工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者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即使案子中的顾某没有完成定量的工作任务,这家房产中介公司也应当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最低工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无底薪+高提成”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劳动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用人单位的“障眼法”,认清“无底薪+高提成”形式的违法性。一旦出现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这种违法的用工形式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保险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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