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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

时间:2014-08-08 08:45:18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日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平昌一村支书将低保款挪作他用被通报

  7月25日,平昌县镇龙镇纪工委一行深入天宫村参加了一次由镇纪委主持的群众大会。

  会议室设在村小教室里,上午9点,40平方米的教室挤满了约150名来自各社的村民,有的村民还坐在了门外。

  “今天我们就是来听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事不对人,大家有问题就反映,干部违纪锣对锣、鼓对鼓,当面提醒和批评。”主持人的一句话击起千层浪,群众发言一个接一个。

  “拿我们低保户的过年钱去修路,真不应该!”

  “这个钱用于集体开支也可以,但应让我们知晓,了解党的政策。”

  朴实的话,真心的言,让在座的所有干部面色沉重,不知如何面对群众的问题。

  “我真糊涂,真后悔,低保户的过年钱我不该拿来修路,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自愿接受组织的任何处分。”支部书记何述修的起立道歉平息了群众的怨气。

  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5月18日,平昌县纪委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镇龙镇天宫村支部书记何述修将2013年低保户春节生活补助金截留它用。这件事引起县纪委班子的高度重视,常委会一致同意将此信访案件纳入“查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行动”。镇龙镇纪委书记挂帅,抽调片区3名纪委书记、2名纪委委员组成专案组,展开驻村调查。历时13天,走访了11户低保户,询问了7位干部、14位党员、33名村民,将整个案件理清查明。

  经查,2012年年底,天宫村支部书记何述修将全村11户低保户52人的2013年春节生活补助金共计10400元从信用社取出作为集体收入,与村干部程超鹏通气后,在没有召开任何会议和征求低保户意见的情况下,用于王家岩公路建设。

  “何述修同志未及时将党和政府对低保户的关怀送到位,在这件事上属违纪。将惠民政策资金用作村道路建设,主观上没有私心,我个人同意给何述修党内警告处分,以观后效。”党员会上老党员朱开成说道。

  在村党员干部大会上,与会党员就支部书记何述修的行为进行了公开批评教育,并对何述修违纪处理意见进行了举手表决,最后全体党员一致同意给予何述修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今年平昌县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的一个缩影。2014年,平昌县在第二批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中,扭住“9+X”问题不放松,开展“整治乡镇干部走读”、“治理县级部门中层干部中硬阻”、“查处村(居)干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系列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截止7月30日,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初核线索81条,立案40件,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退还群众惠民资金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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