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通江县公安局坚持服务与打防并举,为辖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强化宣传引民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万警进万家”活动为契机,深入重点项目工地举办法制讲座12场、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防范指导、法律援助等宣传服务,积极引导员工学法,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利用媒体宣传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意义以及公安机关的整治举措,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定期召开违法犯罪案件通报会,以案释法。
调解纠纷化民怨。分管局领导带领治安大队专管民警多次深入重点工程进行调研,开展风险点评估,协调解决施工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排除各种干扰。同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涉稳问题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重大紧急情况“零报告”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工作制度。定期或适时召开风险评估工作会议,进行涉稳信息综合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共梳理排查拆迁安置、赔付补偿、企地矛盾等不稳定因素30余起,对排查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调处,积极督促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调处化解意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调处化解,确保化解到位。
严厉打击保民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及时开展治安整治,全力打击各类侵企违法犯罪,积极引导各施工企业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人性化施工。共查破各类涉及重点企业、工程项目的案件6件,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5人,训诫3人。1月17日,诺江镇“明大王府”项目部D栋1单元木工劳务承包商王某以要求结算工资为由,纠集木工罗某等人到“明大王府”项目部,将“明大王府”工地总电源变压器拉闸断电,致工地不能正常施工作业。目前,已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罗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4月29日,违法行为人罗某春因与杨某祥调换土地发生纠纷,不满村社解决意见,便到城东村一社的环山堰工地采取阻止铲车正常工作的方式阻扰施工。目前,已依法对罗某春处行政拘留5日。
优化服务暖民心。加强对重点工程危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多次深入建设工地、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指导和督促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认真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危爆物品的审批、运输、保管、使用、出入库查验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避免发生危爆物品被盗抢、丢失或非法买卖的案事件。同时,积极开展“一站式”上门服务,对需要办理暂住证的外来员工提供便捷服务,对手续不齐全的主动发函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避免了外来员工的奔波之苦,为企业外来人员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