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体林权改革后林权主体显著增加、林权纠纷日趋增多的新情况,巴州区以建设平安林区、促进和谐发展为重点,区、乡镇、村组层层建立林权纠纷调解机构和组织,及时调处林权纠纷,切实维护林农利益。
巴州区人民政府组建了林权纠纷调处仲裁机构,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理、限时调解的林权纠纷调处制度,乡镇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司法、国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村组成立由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林权纠纷调处小组。
除疑难纠纷外,基本做到了村内纠纷不出村、乡镇内纠纷不出乡镇。林改后全区发生林权纠纷23起,目前已成功调处20起、通过司法裁决2起,依法保障了林农权益,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