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推动“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地落实,南江县通过“明确职责、注重引导、规范程序、强化管理”四举措确保“法律顾问”制度产生实效。
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使各地各部门明确了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具体做什么、单位和法律顾问双方有什么责任、法律顾问怎么用等问题。在注重引导的基础上,南江县公示了县内具备担任法律顾问资格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相关信息,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顾问单位,真正做到自主双向选择。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法律顾问合同范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告知法律顾问合同签订的相关问题,并要求聘用法律顾问的单位认真填写《法律顾问聘请情况回执单》,与聘用合同复印件一并交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该县依法治县办会同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各地各部门选聘的法律顾问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服务能力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加强监督考核,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进行随机检查,进一步保证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全县已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110多份,其余未聘单位正在积极落实中;县依法治县办会同县司法局组织法律顾问培训2次,参训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达76人次;县依法治县办与县目督办深入40多个县级部门和乡镇督查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