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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被降低待遇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时间:2014-09-10 13:53:4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市民刘女士咨询:我2013年11月休产假,产假结束后,单位口头通知将我的工作由总经理助理变更为普通文员。我不同意,单位说现在效益不好,同时为了我照顾孩子,强制变更了我的岗位,并且按普通文员的待遇发放我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冯剑回复:根据劳动法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刘女士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原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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