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新区成立以来,恩阳区人民法院重大局,以强化审判执行工作为第一要务,以服务新区建设和发展为第一要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尤其是竭力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新区建设保好驾、护好航。
开展专题调研 献计党政决策
该院立足本职,为新区发展思考,成立了三个课题调研组,先后开展“三区同建”、“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三大调研,以行政审判为龙头,带动刑事、民商事审判,深入新区、园区、社区开展调研工作,站在法律的角度去发现、探讨、思考新问题,提出新对策,迅速形成《“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的调研报告;针对新区在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分别得到区委津华书记和恩阳区委的肯定性批示和复函。
坚持公正司法 护航新区建设
该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有力地支持新区建设。如向某某诉巴州区人民政府、玉井乡玉泉居委会不服林权登记一案,原告向某某伪造证据,争夺玉井乡街道相邻的牛背梁山林权属,以达到凡在街道建房必遭其勒索的非法目的,经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为场镇建设扫清了障碍。同时,该院从维护新区发展大局出发,立足本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依法实施监督,在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对其所作出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处罚(理)决定,凡阻碍新区发展的坚持一律不予受理;对能维护与促进新区发展的处罚(理)决定一律及时受理,并且做到快审快执。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20件,其中卫计局征收社会抚养费9件,环保局拒绝环评申报、环境污染等11件,行政庭及时审查,及时作出裁定,全部高效结案;在审查中坚持合法性、规范性标准,对其中个别案件中法律文书不规范,及时退回行政机关重新补正后才作出裁定。
创新协调方法 营造和谐环境
该院行政庭对非诉行政执行审查作出裁定后,不是一味地移交执行局后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阻碍新区发展的一些污染型小微企业(位于规划区内的塑料加工厂、砂石厂)开展协调执行工作,组织双方协商执行,促其尽快搬迁。该院创新工作方法,一是针对污染性企业相互猜疑、攀比的心理,采取集中协调执行法,即将同类型的数案被执行人通知到场,集中对其宣讲法律,集体订立搬迁时间,从而消除了被执行人的猜疑心理,减少了执行对抗;二是对个别心存侥幸,不按承诺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跟踪执行法,如:位于明扬社区的廖某某砂石厂,恩阳大道建设要及时用地,区政府责成环保局在一个星期内迁出,行政庭协调后,廖当面承诺,但事后采取拖延战术,以政府未给搬迁费补偿为由迟迟不见行动。该院行政庭配合执行庭,在“五一”节假日期间,牺牲休息时间,督促被执行人在政府限定时间内迁出。三是结合群教活动解决“一公里”问题的要求,采取灵活变通法,为非规划区困难企业的发展“放水养鱼”,体现人性执法,人文关怀。如在审查区环保局申请执行茶坝页岩砖厂拒绝环评申报、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一案过程中,该院行政庭深入该砖厂(位于茶坝镇云盘村三社),了解到该砖厂由于受仪陇砖厂杀价影响,为解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保本经营的情况,经法制宣传教育后,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拒绝环评申报的违法性后,及时给申请人做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限被执行人于2014年9月10日前交纳罚款8000.00元,其余22000.00元由申请人自愿放弃,并由申请人依法为被执行人办理环评申报登记手续”的和解执行协议,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强化司法服务 助力依法治区
一是该院在开展调研、行政审判、非诉执行审查中与行政机关面对面地宣传法律外,而且有针对性地准备讲义,精心备课,举行专题讲座,如今年6月20日,在区会议中心区委、区政府举办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会议上,该院行政庭长主讲的“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区中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参加培训会的区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一致好评,通过送法进机关,既加强了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又促进了新区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参加区政府法律顾问团,行政、民事、商事等3个庭长被聘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为区委、区政府深化体制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8条;三是参加依法治区宣讲团,定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乡村宣讲法律5次,加大普法力度;四是邀请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审判专家来院授课1次,并为恩阳区拆迁工作组现场答疑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