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是上班族,今年暑假在巴二中隔壁的江南帝都买了一套房,这里地处交通要道,离学校、商场、医院都很近,很适合居住。但是,搬进新房后,李先生却发现一切并不如他所愿。“小区里面开了好多旅馆和茶楼,不仅扰民,而且每天都有陌生人进出,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我们现在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9月25日,李先生说了他的苦恼和担忧。
业主投诉:住宅区里开旅馆茶楼
9月2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江南帝都小区。小区门口摆放了不少宾馆和茶楼的广告牌。该楼1-4层暂时没有商家入驻,仅5楼设置了物业公司办公室。6楼以上,宾馆、美容馆、会计培训、餐馆等各种经营场所都有,在8楼,一家旅馆和茶楼几乎占据了整个楼层。记者注意到,由于这些住房被改成了麻将馆和旅店,声音嘈杂,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在楼梯的过道还可以看到不少一次性的餐具、纸巾等生活垃圾。
对此,李先生质疑在住宅楼内建设宾馆和茶楼违反了相关规定,“这本来就是居民的住宅楼,怎么能够从事商业活动,人流量增多,不仅噪音扰民,每天上电梯都非常挤……”李先生说,小区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他曾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但物业也管不了。
相关部门:擅自“住改商”系违法行为
9月28日上午,在巴中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办公室,科长李彦霖拿出了江南帝都楼盘的规划图,他介绍,江南帝都1至5层楼是属于商用楼,6至33层楼均属于住宅。
记者走访巴城各大楼盘发现,在江北大道、滨河路这些路段较好的高层住宅楼,“住改商”的情况普遍存在。住宅楼里到底能不能开旅馆茶楼?
“开店的话有专门的商用楼层,如果在住宅区域开店,是不符合规定的。三年前我们有规定,如果经营者要在小区的非商业楼层开店,必须要经过我们的同意备案才行,但那个时候也很少有人来备案,现在这个规定取消了,这种情况就更不好管理了。但如果涉及噪音油烟污染,可以找执法局或者环保部门投诉。”李彦霖说。
冯剑律师说,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巴中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要把住宅改成宾馆饭店,必须要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工商部门才会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