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巴中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获悉,根据目前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巴中市共有烈士4万余人。
优抚安置科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巴中市有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1200余人,其中,城镇烈属的抚恤金为每年13860元,农村为每年797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每人每年补助30250元,红军失散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3650元。在乡复员军人每人每年补助77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每年补助4200元,参战退役人员、涉核退役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840元。
据了解,在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之前,市、县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对240名烈士家属每人发放了慰问金,各县区也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缅怀烈士纪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