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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须持新型社保卡 看病前需备案

时间:2014-10-03 10:36:33     作者: 87371378    来源:四川日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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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答疑

  三类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问:目前四川省哪些异地医疗服务费用可刷卡结算?

  答:10月1日上线的省级平台,首先实现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异地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药店购药及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即时结算信息系统正在规划建设中。

  问:哪类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答:一是退休异地安置和长期异地居住的;二是因疾病治疗需转到参保市(州)以外就医的;三是参保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居住地期间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就地急诊抢救的。

  问:退休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怎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答: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相关身份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经审核同意可登记备案。登记备案信息作为参保地经办机构判断是否享受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

  问:跨市(州)转诊转院登记备案如何办理?

  答:因参保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转到其他市(州)治疗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参保人员只能在备案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问:探亲、旅游、出差、外伤等在异地突发急症抢救住院的怎样办理登记备案?

  答: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市(州)因急诊抢救入院和外伤入院的,可在办理出院结算前,以电话、传真、医院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交就医医疗机构名称、入院诊断、门诊抢救病历等资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并登记备案信息后,可即时结算医疗费用。

  问: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又需回参保地住院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原则上不能回参保地就医结算。如遇急诊抢救住院的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处理;如回参保地长期居住,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撤销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问:未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或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费用如何处理?

  答:按参保地相关规定办理。

  问:哪些医院可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医疗费用?

  答:异地就医人员可到就医地已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的医疗机构就医。已开通了异地就医持卡结算的医院都有明显标志。省医保局和各市(州)医保局也将即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可持卡结算异地医疗费用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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