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圣泉村村民因村委干部长期“贪腐”欲告官。
村民李某告诉记者:“圣泉村原总支书记陈*国、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村主任陈*太以及村报账员陈*均四人在任时通过做假账、不入账、瞒报谎报等手段贪污国家扶贫资金、救灾款和村债资金近60多万员。”并向记者出具了村民掌握的证据。

村民调查村债资料
1、村党支部书记何某、村主任陈*太以及村报账员陈*均等三人及其家人一直享受国家低保待遇。
2、05年国家扶贫资金建渠水池实花98143元,账上支取131652元多支33509元。
3、08年村道路硬化施工方返款18700元,未纳入村账,返款不见踪影,至今村上道路硬化仍未完,道路硬化与土路成三节卦样式。
4、08年地震灾后重建下拨村民李炳正、何长春、陈仕雨三户每户18000元款项,村委实际只给与每户16000元,余下共6000元不见踪影,王龙海与何志强两户重建补助款共4000元也未到手中。
5、08年村社干部走人户花费2750元是在村账上支出。
6、09年村道公路购买地下水管实花1800元,村账报2800元,私吞1000元。
7、11年利用无人居住的该村何治元与陈仕刚两家自然垮塌房屋以洪灾为由骗取国家救灾资金3.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