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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网拍住房成交 女子买给公婆住

时间:2014-10-15 17:37:11     作者: 87371378    来源:巴中晚报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10月10日上午,巴中市中院再次司法网拍的200多平方米的房子成功竞拍,成交价65.992万元,这个价格比首次网拍的82.49万元降价近16.5万元。1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目前身处江苏的买家李女士,对方称或将于近日来巴城办理相关手续。据估算,此套房屋,李女士或将面临10万元左右的税款。

  二次网拍成功 成交价65.992万元

  这套被市中院查封的住房位于巴城江北吊桥街永茂大厦3-5-2号住房,面积达到236.22平方米,系被执行人李某、张某夫妇所有。夫妇俩因借贷一直未偿还,申请执行人遂要求执行李某、张某名下房产抵债。

  此前市中院曾以82.49万元的价格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一度流拍。随后,市中院对此套房产降价近16.5万元后再次进行司法网拍。10月10日10时,二次网拍截止,两人报名1人竞买,竞买价格65.992万元。

  市中院负责司法拍卖的技术室主任陈波表示,之后还需等待买受人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据法院《拍卖须知》,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冻结的10万元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同时“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当年10月22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也就是说,买受人还需要在22日18时前缴纳余款55.992万元。

  外地一女子竞得 买给巴中的公婆住

  对于竞价成功后因各种原因拒不付款的行为,《拍卖须知》中明确,组织重新拍卖,造成的损失从原买受人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应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14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买房者李女士,李女士称自己并非巴中人,但其老公是巴中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江浙沿海一带的网上司法拍卖比较流行,我们也一直在关注,以前也参与过网上的司法拍卖,但都是帮别人竞拍。”李女士称,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巴中也有网上司法拍卖,所以决定参与。

  据《拍卖须知》,全部付款后,买受人还须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市中院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同时,买受人还须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李女士说,目前正在准备余下的50多万,将按时缴纳,买后准备给公婆住。“原计划春节后再回来,相关手续找人代办,但就目前情况看,应该将于近日回来。”李女士说。

  买家或缴纳10万元左右税款

  对于这套房子,李女士认为价格还算适中,至于缴纳多少相关税款,尚不清楚。

  李女士竞拍的房屋属于司法拍卖。记者根据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提供的方法初算了一下:房屋交易产生的营业税约为32996元,城建税约为43884元,卖方契税约为26396元,个人所得税为4538元。如果李女士要承担这四种税款的话,一共要支付107814元。当然,还应以税务部门最后核算为准。

  ■二手房买卖的相关知识

  由于李女士购买的房屋属于司法拍卖,情况特殊,以司法拍卖价格为准。如果不属于司法拍卖,李女士购买的房屋价格为65.992万元,面积为236.22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是2800元左右。对于房屋价格,税务部门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有一套自动生成的估价体系,如果低于估价,仍然按照估价执行税率,这也是防止偷税行为。

  据了解,对于普通二手房(居住房)买卖,卖方需要交纳营业税、附加税及个人所得税等;买方应缴纳契税等。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距离上次购房时间超过5年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超过相关标准的,要征收营业税。对于契税,家庭首次购买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税率为2%;家庭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适用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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